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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花蓮縣考古博物館門票收費標準」

更新:2022-11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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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「花蓮縣考古博物館門票及活動收費標準

花蓮縣考古博物館門票及活動收費基準表

票  種

票價

(新臺幣/元)

適 用 對 象

門票收費項目

全  票

五十

一般民眾。

優待票

二十五

持國內各級學校之有效學生證者(高中以下之學生可憑身分證件)

團體票

三十

團體人數二十人(含)以上。

縣民專屬

(憑證入館)

-

設籍於花蓮縣之縣民。

免費

-

  • 本國籍年齡未滿六歲兒童及年滿六十五歲以上民眾(限持含照片及出生日期之有效證件)
  • 於花蓮縣就讀之學生限持教育部立案之花蓮各級學校有效學生證者;不適用於空中大學、在職進修、社區大學、學習/語言中心
  • 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身心障礙者或必要陪伴者一名。
  • 持有本國志願服務榮譽卡者。
  • 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。
  • 持有觀光局導遊/領隊執業證者。
  • 持有中華民國博物館學會會員/國際博物館學會ICOM會員證者。

活動收費項目

團體導覽費

三十

團體人數二十人(含)以上之預約團體。

設備及道具使用費

五十

一般民眾,6歲(含)以下兒童需成年人陪同。

活動材料費

一百

一般民眾,6歲(含)以下兒童需成年人陪同。

教育推廣費

三百

一般民眾,6歲(含)以下兒童需成年人陪同。

田野講習費

四百

一般民眾,6歲(含)以下兒童需成年人陪同。

考古發掘體驗費

五百

一般民眾,6歲(含)以下兒童需成年人陪同。

購票須知:

  1. 售票時間為週三至週日上午9:30至下午4:30,最後驗票時間為下午4:30;「教育推廣費」、「田野講習費」及「考古發掘體驗費」為預約活動,需於報名截止日前報名。
  2. 本表所稱志願服務榮譽卡,係指依志願服務法第二十條規定核發者。
  3. 購買優待票或免費入場者,應出示證明其身分之有效證件。
  4. 本票劵若因遺失、破損等因素至無法辨識者,恕不提供補發、退換。
  5. 驗票時仍須出示相關有效證件,資格不符者,請持原票券至服務台退票,再購買符合票種驗票入場。
  6. 已驗票者如需暫時離場,請於出口處蓋入館章,憑當日票劵及此章可重複入館。
  7. 門票收費項目僅含進入展館之收費,不含活動收費項目。
  8. 中央部會、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或經本局專案核准與本局共同主辦或協辦之活動,得減免或酌減相關費用。文宣海報等相關資料應列名本局為主辦/共同主辦或協辦單位。
  9. 預約活動須於報名成功後限期繳納活動保證金至「花蓮縣考古博物館專戶」,活動保證金為該活動費總額50%,保證金可抵減活動費用,逾期繳納保證金者則取消報名資格。
  10. 倘若預約活動遇不可抗力之天然因素(如颱風、地震、火災等),人事行政總處宣布停班停課之訊息,或是發生傳染病流行,經本館評估不適合活動進行時,則取消該(梯次)活動進行,並全額退還保證金。
  11. 本館保有最後修改、變更、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,若有相關異動另由本館公告。

退票注意事項:

  1. 票劵若已驗票打孔或截角,恕不辦理退票。
  2. 當日未使用、完整之票劵,請於售票時間結束前至原售票櫃台辦理退票,不收手續費,逾時恕無法提供退票。
  3. 相關退票流程請洽詢本館服務台人員辦理。
  4. 預約活動如因個人因素無法如期參與,需來電通知取消,退費規則依當次活動公告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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